著作权人要通过自力救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虽然著作权人在权利遭到侵害后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但该过程漫长且耗费精力,有时结果还不尽如人意。因此,著作权人要积极运用自力救济办法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借助互联网技术方法防范侵权行为发生。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在版权作品上添加技术防范手段,如加密、设置防火墙等预防那些未经许可便复制、传播等侵权行为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此种办法只能作为著作权人的一种自我防御,而不可以以此为借口限制搜索引擎行业的进步或者滥用技术保护来损害网页网站快照服务提供者的利益。
二是著作权人在权利遭到侵害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准时公告侵权人,需要其删除或者屏蔽有关网页内容,以免自己遭到更大的损害。 三是著作权人在采取上述手段后仍没办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需要采集被侵权的证据并妥善保存,然后准时向司法机关求助,尽最大可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